頁:
[1]
你是否同意公民權下修到18歲?(公民權包含:選舉、罷免、創制、複決及被選舉權)
立法院修憲委員會日前開會,確定將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送出委員會,提請院會討論。但文化大學政治系教授楊泰順認為要擴大政治參與,推動不在籍投票比18歲公民權有意義。
<div></div> 反正官只修對自己有利的法~
正腐不倒改16歲也無意義啦~ 18歲以下的人,基本都在國高中裡面生活,
有些老師閒聊可能不小心會帶有自己的主觀想法去影響學生
不然就是新聞,但新聞也是各種主觀
最好還是高中畢業後,自己在外面體會一下甚麼政策會帶來什麼影響
有一些思考再來參政好一些 我只覺得很奇怪
18歲公民權的決定權不在18歲的人他們手上 而在有投票權的人身上
這讓我想到大叔我在念高中時 身為高一新生的我穿的是在校生投票選出來的新制服
但是在校生他們到畢業時還是穿舊制服
頁:
[1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