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市男子吳威逸僅因一時想找人出氣,聚眾無端砍殺路人,造成1人可能失明、1人斷手,還將被害人女友載往PUB強行拘禁猥褻,昨天被新竹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,並具體求處20年有期徒刑。
起訴書指出,被告吳威逸(19歲)酒後無所事事,想找人出氣發洩,8月24日凌晨3點夥同2名少年帶2支鋁棒,分乘2部機車外出,隨機尋找對象。行經竹市大同路見朱姓男子一人行走,即鎖定為出氣對象,分持鋁棒毆打朱男頭、胸、背,朱男被打得顱內出血、顏面骨折、右眼球受損,牙齒被打斷。
吳威逸等人行兇後,聚集竹市城北街某PUB提議再度打人,便於4點20分夥同原2名少年與胡樹林(24歲)、邱俊傑(18歲)及張姓少年共6人,分乘3部機車前往竹市海天一線風景區找行兇對象。
一群人見張姓男子正要與陳姓女友離開,竟上前圍殺,將張男砍成頭顱骨折、左手臂尺骨被砍斷,並將陳女帶往公廁看管,威嚇如不跟他們走,就要將她男友活活打死。陳女見倒在血泊中的男友,心生畏懼,遂讓一行人載走。
清晨5點,陳女被載回PUB,被逼陪他們喝酒聊天,期間共犯一一先行離去,吳威逸又將陳女帶往二樓房間反鎖,強壓陳女在床強摸大腿、胸部,陳女大聲呼救,旁人踹門質問,吳威逸才停止對陳女施暴。
檢方認為,被告吳威逸等人無故持刀攻擊無辜民眾,手段殘暴,造成朱男右眼有失明之虞,張男左手活動障礙,又無端拘禁陳女限制行動自由,並強制猥褻,導致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,產生自戕念頭,被告等人為逞兇鬥狠,將他人生命自由視若無物,任意摧殘,惡性重大,對吳威逸具體求刑20年、胡樹林10年、邱俊傑8年有期徒刑。